根據《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》和湖南省新聞出版局關于換發新聞記者證的通知精神,我單位對記者證換發人員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核,現將以下3位同志的記者證注銷進行公示,公示期十天:2021年2月22日至3月5日。
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2021年2月22日
作者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責編:張鈺茜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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